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建功立业的舞台,也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广阔空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鼓励引导毕业生赴基层干事创业,在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等的回信中,多次勉励毕业生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要求稳定“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等,引导鼓励更多2023届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
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政策力度,拓宽基层就业新空间;优化服务保障,健全多元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激发报国热情;多措并举,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加大政策力度,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拓宽基层就业新空间。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等部门首次启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由各省专项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医务室服务,并加大激励和保障力度,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持续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会同民政部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依托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出面向西部地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乡村振兴 大有可为”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3.5万个。
各地各高校加大政策挖潜力度,积极为毕业生拓展就业空间。福建省实施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募集发布计划,开发一批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天津市注重开源拓岗,面向毕业生提供1.68万个政策性岗位,较去年增长10.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厅开展城乡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广泛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石河子大学结合“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组织每个学科专业点联系走访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签订《校企就业育人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加强学科专业与基层单位需求的精准对接,为毕业生赴各地基层就业建立常态联系。
优化服务保障,健全多元激励机制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优惠政策,指导各地各高校健全、优化服务保障,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的热情。
教育部组织开展首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奖励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表现优秀的就业指导教师。教育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支持。
各地各高校因地因校制宜,通过宣传教育、表彰先进、资金奖励、畅通成才渠道等多种方式,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贵州省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青海省各市州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云南省印发通知,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对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150元至2320元津贴。江苏省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对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且符合有关要求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北京中医药大学实施“丹心计划”,选拔优秀硕士毕业生赴基层实践服务后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自2020年起已选拔毕业生400余名。
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激发报国热情
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围绕基层就业政策解读、就业观念教育等,教育部推出“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39场,累计观看超1亿人次。
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推介行动推介免试研究生,稳定“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岗位规模,重点介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北京师范大学举行2023年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组织优秀校友分享基础教育与基层选调工作经验,鼓励引导更多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建功立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开展“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主题教育,将就业价值引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就业课程教学、融入专业教育、融入职场体验,鼓励毕业生赴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行业就业。
下一步,教育系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落实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各高校进一步深化就业育人、拓展基层空间、优化服务保障推介免试研究生,教育部: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为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选调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仅限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环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制史、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纪检监察学、刑法学、侦查学、治安学、学、知识产权法学、非法学法律、法学法律及我省急需紧缺专业(见附件)的毕业生报考。
选调计划数先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往年实际录用情况等因素初步确定,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⒉品学兼优。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学历期间获得过学生干部称号(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③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⒋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
⒌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2022年11月上旬)
1.发布公告。江西省委组织部将于11月上旬在学校就业中心官网发布选调公告。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江西省2023年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省外高校)》,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名。
3.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考生将报名推荐表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潭楼303)加盖公章,并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传。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17:00。另外,有意向的同学可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届公考交流群:
4.资格复审。江西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可直接打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根据资格审查意见,在11月13日15:00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22年11月下旬-2022年12月下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初定于2022年11月26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请考生于11月20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初定于2022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22年12月底前)
面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察。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22年12月底前)
考察结束后当场签订协议。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2023年2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体检表以学校为单位寄送至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江西省委组织部将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用分配(2023年8月底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省直单位或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等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鼓励选调生自愿分配到乡镇(街道),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对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免试在职研究生,江西省2023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江西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笔试加试,并按照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录用到省直单位的人选。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分配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省直单位的选调生,第一年到村任职,第二年可到乡镇(街道)锻炼。录用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并组织“二次选岗”。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免试在职研究生,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
技术咨询电话: -12333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江西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急需紧缺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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