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博士后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22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2021年1月1日后审批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博士后请通过工作站申报);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对涉及科技独立自强和“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的项目择优重点资助,对留学回国在站博士后的项目优先资助。本站已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二、择优资助标准
1. 特等资助:15万元/人,全省资助10项;
2. 一等资助:8万元/人,全省资助目30项;
3. 二等资助:5万元/人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全省资助130项。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进浙江博士后网站(),登录网页右上角“办公平台登录”,打开“浙江省博士后资助申报系统”(),在“浙江省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申报系统”按点击查看后,按浙江省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流程进行网上申请。
2. 人力资源处于2022年5月21日-5月30日网上审核,并汇总《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提交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 获得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必须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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