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
学校位于有“天下第十八福地”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高铁铁路从市区贯穿而过,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需1个小时车程,高铁可直达20多个省会城市,交通十分便捷。
学校占地1763.27亩,总建筑面积74.54万平方米。学校设22个教学单位,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协作型附属医院,110个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工1330人,其中专任教师875人。教授(含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20人、副教授(含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0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81人。现有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定向医学免费生考研,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532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高等教育特色专业3个。临床医学专业于2016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现有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应用特色学科,省级精品课程、普通高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上海mba,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博士后,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省肿瘤介入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省级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省(郴州)健康教育科普基地,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一批教学科研合作平台项目。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路径培养应用型人才,与国内68家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湘南学院学报》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本科教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近三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全国性奖28项,全省性奖328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是“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创新、笃行”校训,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朝着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目标奋力迈进!
报考条件
湘南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仅面向湖南省招收农村生源,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湖南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湖南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3.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4.考生农村户籍信息由预录考生在签订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时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如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专业简介
临床医学 本科 理工类 学制五年
1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质、高尚的人文精神、扎实的医学基础、初步临床能力、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立足湘南地区,辐射周边市、县级卫生事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2主要专业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形态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老年病学、技能学;循证医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
3就业方向
根据协议订单定向安排就业(详情见协议书)。
4专业特色
临床医学专业为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省级“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虚拟仿真示范中心、湖南省医学技能示范中心、湘南学院硕士培育点(临床医学)和校级优势特色专业,拥有卫生部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1个(4个专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践教学中心、省级医学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湖南省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国家职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1个,校级重点学科4个,校级研究所(中心)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2个,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4个。拥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4门。教改课题省级10项、校级50项,教研论文80篇。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如PBL、CBL、翻转课堂、MOOC等教学手段,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团队为校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参与编写教材10余部。近年来,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执业医师考试总通过率均超过62%,在全国同类学校名列前茅,总体就业率达95.49%,考研录取率平均超过20%。
分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招生计划与相关规定请以《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9】2号)文件规定为准。
录取和签订协议
1.2019年湖南省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录工作继续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
2.2019年湖南省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定向医学免费生考研,湘南学院2019年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简章,其志愿设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内,并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按照各县(市、区)用人需求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生源不足时,可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线降低20分内,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降分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无法调剂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3.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负责将预录名单通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与预录学生及时签订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
4.预录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招生学校、定向就业的县级卫生健康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方共同签订,一式9份。
5.学校根据协议书签订情况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已录取考生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加强履约管理和诚信档案建设
1.根据规定,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各定向县(市区)相关部门不得在其毕业前受理和作出违约处理的决定。免费定向医学毕业生应认真履行协议,信守承诺。对定向医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博士,将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并与湖南省住院医师招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生录取等信息对接。
2.根据规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协调配合,为定向医学生预留好编制和岗位,在其毕业报到后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纳编管理与岗位聘任等工作,并按政策规定在其毕业报到后选送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咨询电话:招生办(0735)、、、 临床学院(0735)、
电子信箱:
网 址:
邮政编码:
图文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本期编辑 | 林婷钰谷欣怡
校对 | 黄 昆 戴安娜
杭州医学考研,2025招简: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位同学可以关注一下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是考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各位。
2025招简: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医学院校。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办学条件:现有临安、黄龙、滨江、青山湖四个校区。学校占地1435.76亩,校舍建筑面积40.36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2亿元,拥有中外文专业数据库等数字资源15种;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4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两百余家。
师资队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106人。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等200人次;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师德楷模、浙江省最美教师等称号37人次。
学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共12856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卫生、药学、生物与医药、医学技术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为省一流学科(A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4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B类);有肿瘤科、普通外科学、临床护理学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有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群。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 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排名已达2.8395‰。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3门。
人才培养: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涌现出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德艺双馨、甘于奉献、广受赞誉杰出校友。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日趋广泛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六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排名中连续六年名列前六。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研究、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5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数智化康复装备、脑认知与疾病数字医疗器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等18个科技服务平台。2018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73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78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15项,国家授权专利1062项,在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年均公开发表论文超过500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南威尔士大学、阿尔斯特大学等20所高校合作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推动学生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构建教师海外进修平台;引进葡萄牙、罗马尼亚、日本、荷兰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教授,促进学校师资国际化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南加州大学等国际组织和高校建立联系,深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签署了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合作备忘录,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学校已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等国际平台的会员单位,国际化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发展目标: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杭州医学院将始终坚持教育初心,潜心立德树人,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服务基层和卫生健康一线,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家国情怀、开放视野和求真博爱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建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医教研协同、产学研用一体,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在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贡献杭医力量。
研究生教育概况
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 1980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7 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长期以来,作为浙江省唯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省属科研院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毛江森院士、桑国卫院士等著名专家的领衔指导下,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优势领域“精英化、小规模”培养硕士研究生。到2024年9月,在读硕士研究生817人。
杭州医学院继承和发展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2019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将杭州医学院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成建制合并,组建新的杭州医学院。2022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及相应硕士点转到杭州医学院。新的杭州医学院在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基础上,全面整合发挥两院及附属医院优质资源,抓紧布局推动优势学科发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得到全面快速提升。
学科实力不断提升。学校获批“十四五 ”省一流学科(A 类)1个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省一流学科(B类)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 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省医学重点学科群2个。病原分子生物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学、实验动物基因工程学、药学、临床病理学、普通外科学(肝胆胰)、实验诊断学等厅局级重点学科17个。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2021年,我校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基础上 ,成功增列药学、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 3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024年增列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点。附属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 2022 年获批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同时学校依托一流学科建设杭州医学考研,2025招简: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资源,抓紧培育增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硕士点。
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加强。建有实验动物和安全性评价、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等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以及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数智化康复装备和脑认知与疾病数字医疗器械等5个省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等18个科技服务平台。
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导师520名,包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来自附属医院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各学科对外拓展和合作,发挥产学研协同培养优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校积极对接并遴选产生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水平的外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保障体系不断提升。院校合并后,我校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整体实现转型升级。2019年底成立研究生处,2021年初改设研究生院并增设三个二级管理机构 :招生与培养办公室、学科 学位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 年正式发文推进研究生教育校院二级管理,成立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配备学位点工作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教学管理等制度50余项,培养体系全面完善。同时,学校加快推进研究生公寓、教室、食堂的系统提升工程,研究生住宿容量大幅提升,学习和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年终就业率超过95%,同时有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毕业生进入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西湖大学、中山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迄今培养的优秀毕业生,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生物医药企业等,一大批毕业校友已经成为知名学者、科研骨干、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
优良的培养传统,优秀的导师队伍,创新的培养模式和良好的培养环境,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努力输送更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为推进“博士单位”、“医科大学”建设和综合实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和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6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按要求寄送至我校。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2024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校。
二、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规定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相应英语水平成绩情况,格式为【大学英语X级XXX分】。
2.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博士上海mba,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临床医学”、“麻醉学”等,不能填写“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籍学历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区、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5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时须包含高中以上学习经历。
三、资格审核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将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学术水平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国家统一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成绩。
五、复试、调剂与录取
(一)基本要求
考生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硕士,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综合素质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产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方向)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三)时间地点
一般为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
我校某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适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我校会采取面谈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待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公示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经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六、招生规模与类别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04名,具体培养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专业(方向)等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5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1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年。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不超过总人数的20%),在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产生杭州医学考研,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奖学金覆盖率100%。
2.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占总人数的20%),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占总人数的30%),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总人数的50%)。
(四)研究生三助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发放,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五)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根据社会企业捐助的实际情况,为就读期间产出优秀科研成果,或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企业奖学金。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七)研究生特殊资助
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予以补助。
(八)绿色通道
我校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抵扣学费等多种绿色通道入学保障机制,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相关事项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为5年。
(二)毕业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为: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食品企业、升学等。
(三)培养情况
一年级研究生理论授课地点将根据学校安排,集中设置于临安校区、滨江校区或黄龙校区,后续科研锻炼将根据导师实际需要安排在黄龙校区、临安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不同校区及培养单位。
(四)住宿情况
我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相应培养计划进行安排,如上所述,主要安排在临安校区、黄龙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
(五)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统一规定,开展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作详细说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约定执行。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考试科目邮购书籍业务。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口腔医学考研报考条件,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现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90人左右,非全日制174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2211)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口腔医学考研报考条件,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同时发送一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1月8日之前在职研究生,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硕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502专业技法)在12月25日进行口腔医学考研报考条件,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组织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博士,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五)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4室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
传真号码:0431-
监督电话: –
吉林大学招生网: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
吉林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
吉林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复旦大学医学院考研,复旦大学考研院校简介
复旦大学(Fudan )在职研究生,位于上海市博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复旦大学医学院考研,入选国家“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九校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 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创始成员,中国大学智库论坛秘书处单位,是一所国内顶尖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医学院考研,复旦大学考研院校简介,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硕士,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截至2019年9月,学校有邯郸校区、枫林校区、江湾校区、张江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43.9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98.22万平方米;有直属院(系)35个,附属医院17家(其中4家筹建);有普通本专科生13623人,研究生22610人,留学生3672人;在校教学科研人员3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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