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25]006号)要求,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博士招考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考安排
(一)招收类别
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强军计划考生的招收类别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详见后续通知。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4。
(二)报名申请
1. 报考条件:请见《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0日中午12:00
3. 网上报名网址:
4. 网上报名提醒: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考材料及缴费。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并完成线上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材料。材料退回修改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为2月24日上午9点。
请各位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考生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填报手册》。报名中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咨询:
6. 材料提交注意:
1)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报名系统。保留2封专家推荐信原件和打印后签字确认的《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综合面试时,提交到中关村校区3号教学楼256办公室,梁老师,。
2)特别提醒: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二、选拔方式
(一)资格初审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由各学科资格审查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校审查和学院审查两部分。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准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总分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考核。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和研招办审核确认的准考考生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28日左右至综合考核前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1. 外国语考核
2025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详见《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能力测试免考标准》)。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3月3日-3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三、录取
(一)拟录取要求
根据综合考核各项测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导师报考人员排序依次确定上海mba,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报名中),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定向协议签订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要求
对于部分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要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博士后,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
2025年1月15日
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1052)等专业的,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
2024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不限。具体招生专业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学院(系),查询网址:
三、基本修业年限(学制)
基本学制3-4年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
四、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港澳台地区考生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是教育部设有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招生单位。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五、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
电话:(010),图文传真:(010)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
电话:(021),图文传真:(021)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 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
电话:(020),图文传真:(020)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上海mba,图文传真:(00852)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招生简章,图文传真:(00853)
六、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初试
初试采用由教育部统一提供的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初试统考试题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或者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考试指南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机考或纸笔考试方式。
八、复试
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上旬,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并在提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名单公示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十、入学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室)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在职研究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须取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报考咨询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电话: –
Email:
(二)各招生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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