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及实施细则,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院2023年全日制公开招考普博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居冰峰 项淑芳
副组长:刘振宇 俞磊
成员:何闻 宋小文 李德骏 张树有 王林翔 纪杨建 宋晓云 叶建芳
申诉联系人:俞磊,TEL:0571-;EMAIL:
申诉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19室(余杭塘路866号)
业务咨询电话: -,邮箱: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本次计划招生指标
我院本次预计拟招收全日制秋季博士研究生48名左右(不含非全日工程博士招生名额),包含全日制学术学位普博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普博生、全日制硕博连读生,最终以研究生院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地点:紫金港校区机械工程学院开物苑(余杭塘路866号)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提前完成钉钉注册。如手机号码变更,请于4月13日前邮件至,邮件主题:姓名+手机号码变更,正文内容:姓名、报名号、原号码、新号码、报考类别(机械工程(0802),机械(0855))。提醒: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学院党委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将采用如下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机械工程基础》,由学院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选考科目详见附件1;
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学科背景、科研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根据学科或研究方向的不同,学院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名。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内容包括:不少于10分钟中文PPT介绍(请提前准备)(全面展示本人的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专家问答等主要环节。
3. 复试时间:
1)4月18日上午9:00-12:00,考生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个人情况陈述等环节,地点:紫金港开物苑6号楼4楼八角楼校友之家;
2)4月18日下午2:00-3:30,专业课笔试,地点:北教学楼3-210(段永平教学楼);
3)4月19日全天,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在钉钉群内通知。
五、资格审查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要求如下: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查验原件);
2. 准考证(查验原件,报名系统内打印)
3. 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验原件非全日制博士博士,留存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留存原件,附件2下载);
4. 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查验原件非全日制博士博士,留存复印件)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原件);
5. 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 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注:研究生招生处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课×30%+综合面试成绩×70%。
2.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复试录取方案,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情况、复试成绩、报考志愿、导师拟接收名额及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经审核后将及时在钉钉群发布。
录取条件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注:拟录取结果经审核后将及时在钉钉群中发布。
七、体检及调档(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博士考生)
1.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30日前寄送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 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体检表邮寄(EMS或顺丰快递):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ojishuobo.com/64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