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商业前景的服务信托业务展望
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金融监管架构与市场格局,并结合境外发达国家及地区信托行业与业务发展历程,证券投资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年金信托与家族信托这四类服务信托业务具备较强的商业前景,下文将从市场空间、主要优势与发展方向进行阐述。此外,其他服务信托业务类型也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如保险金信托、预收款信托、职工持股信托(及股权激励信托等薪酬福利类信托)、股权信托(及表决权、经营权信托)等。
证券投资服务信托
证券投资服务信托是指由委托人(比如银行)确立作为投资顾问(比如第三方私募机构),同时提供资金,信托公司搭建产品法律架构,并提供交易(包括设置投资范围、预警线、平仓线等)、清算(包括申购、赎回、付费等)、估值、受益人信息登记、信息披露等证券投资运营服务。
1.市场空间:不断扩张的私募投资基金对运营服务外包的需求增加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均不断增加。截至2018年末,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24448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5983只,基金规模为2.24万亿元。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对信息披露方式、内容、频率均提出较高要求,而大量中小私募机构往往信息系统建设相对薄弱,中后台运营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加之自身企业信用度不高,外包证券投资运营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从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经验来看,无论是美国的集合信托基金,还是日本的证券投资信托,其业务规模均较大,且主要以提供托管运营服务为主,信托机构自主进行投资决策的比重非常小,投资决策多由委托人指定的专业机构承担。
2.主要优势:已建立良好的市场口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阳光私募业务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2009年1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证券投资服务信托业务开始成为信托公司参与二级市场的常规业务。其中,阳光私募型证券投资服务信托为重要业务类型,作为阳光私募业务的受托人,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指定投资顾问的指令进行交易,并提供估值、清算及受益人利益分配等运营服务。以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华宝信托与中信信托为代表的信托公司与市场上绝大多数的优秀私募机构均有过合作,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养老信托业务的国际比较研究,获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二是证券投资运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对收益的不同追求,信托公司深度挖掘证券市场业务机会,部分公司组建组合投资团队,主动开发FOF、MOM等产品,部分证券投资服务业务领先的信托公司还发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券服务系统,大幅提高证券业务的受托服务水平。
3.发展方向:寻找优质的私募机构合作,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寻找优质的私募机构合作,继续大力发展阳光私募业务。信托公司为阳光私募业务中第三方私募机构提供证券投资运营服务已超过10年,但国内私募机构能力与信用良莠不齐,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服务信托应建立私募机构筛选标准与评级体系,寻找优质的私募机构,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做大业务规模,形成良好的品牌信用。
二是加强证券投资运营服务系统建设。证券投资服务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重要的服务信托业务,主要提供交易、估值、清算及受益人利益分配等运营服务,对信托公司的信息系统要求较高。资管新规对资管业务的信息披露方式、频率以及内容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托公司的托管、运营系统的响应程度直接决定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因此,信托公司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地与中小私募机构的信息系统形成无缝对接。
年金/养老金信托
年金信托是指以开展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作为委托人,将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对受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一种信托,其受益人通常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已建立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1.市场空间: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年金基金管理需求有望逐年上升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人的国家,且老龄人口数目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达到2.4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8%。国家统计局数据指出,中国老年人口将在2050年达到最大峰值4.37亿人,对应人口占比为31.2%。
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日本,养老金信托均是信托机构的重要业务类型。与这些国家相比,受制于政策制度的影响,中国信托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中的市场占有率较低,银行与保险公司占据支配地位,随着养老金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与国际社会的接轨,中国年金信托需求有望逐年上升。
2.主要优势:行业资管地位显著提升,非标信托产品受到年金基金的配置青睐,信托制度契合年金基金的管理架构
一是过去10年中国资管行业格局已发生较大变化,信托行业的资管地位显著提升。2007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不足1万亿元,远远落后于公募基金与保险资管,2018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接近23万亿元,信托已成为仅次于银行理财的第二大资管子行业。相较于10年前,信托行业的资管地位显著抬升,投资管理能力大幅提高,非标资产的投资管理优势尤为突出。
二是信托资产多元化且风险收益比较高,受到年金基金的配置青睐。(1)信托财产运用方式灵活,信托公司可采用债权、股权、夹层、收益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创设各类金融资产,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资产并行发展,信托资产的多样化特征较好地满足年金基金的多元化配置需求。(2)非标信托凭借较高的风险收益比受到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极大青睐,尽管政策要求年金基金配置非标信托的比重不超过10%,但由于其不适用穿透监管原则,投资管理人往往通过嵌套其他资管产品提高配置非标信托的比重,几乎处于满配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年金基金配置非标信托的比重或已高达25%~30%。
三是信托制度特征契合年金基金的架构设计。我国年金基金管理制度是依据信托法律架构而设计,《信托法》明确信托财产具有天然的独立性,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分配制度特征可充分支持信托公司在年金基金业务中更好地发挥财产隔离、受益人保护及税收筹划等事务管理功能。
3.发展方向: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积极争取投资管理人与账户管理人资质,深入挖掘养老服务业务机会
一是加大中后台系统建设力度,提高年金账户管理效率。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较为繁杂,为避免人为差错,需全程采用系统化管理,包括受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投资风险管理系统、投资业绩评价系统及客户服务系统等。相关系统须符合行业标准与通过测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行业标准、公安部授权测评机构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因此,年金信托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后台系统建设所需的大量资本投入。
二是积极争取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与账户管理人资质。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涉及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四类机构主体,仅有2家信托公司(即中信信托与华宝信托)获得受托人资质,1家信托公司(即华宝信托)获得账户管理人资质,没有1家信托公司获得投资管理人资质。信托公司应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投资管理人资质,从而在年金基金的管理中发挥更大的角色。
三是深入养老服务领域,提供附保障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托产品。信托公司通过布局企业年金市场,可逐渐切入养老服务领域,提供附保障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托产品,比如,医疗保健、家政、旅游、殡葬等,以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为其设计一整套信托服务方案,帮助老年人实现生前的生活类事务安排与身后的财富传承。
资产证券化信托
资产证券化信托是指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和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构建SPV,以该特殊目的载体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根据监管机构不同,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主要由信贷ABS、企业ABS和ABN构成。信贷ABS和信托型ABN可以由信托公司直接参与担任SPV,少数信托公司以获得企业ABS计划管理人试点资格。
1.市场空间:盘活存量资产政策导向带动资产证券化需求巨大
从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整体债券市场的占比来看,2001年至次贷危机以前,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量占债券市场发行总量均超过45%,峰值达到56.37%。即使经过次贷危机,近年来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占债券市场总量的比重仍然稳定在30%左右。在日本,资产流动化型信托是其三大类信托业务之一。其中,金钱债权信托是以盘活委托人持有的金钱债权为目的;不动产流动化信托是以盘活委托人持有的不动产为目的,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融资。截至2018年末,资产流动化型信托余额占比约为6.2%,其中金钱债权信托占比为2.9%,不动产流动化信托占比为3.3%。
与美国、日本等更为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相比,中国资产证券化尚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8年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约为86.4万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约为2.7万亿元,占比约为3.1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杠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增加资产流动性、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主要优势:理想的特殊目的发行载体,业务实践经验丰富,承销资格与计划管理人资格试点不断推进
一是信托计划是承担ABS发行理想的特殊目的载体。资产证券化要求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其他财产相隔离,完全由基础资产本身产生的现金流偿还ABS产品持有人的投资本金与收益。而信托制度最为核心的功能就是信托财产独立性及其衍生出来的风险隔离和破产隔离,这一制度优势使当选择信托计划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SPV时,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真正实现风险隔离的目的。
二是在信贷ABS与信托型ABN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截至2018年末,已有近半数的信托公司开展信贷ABS业务,信贷ABS累计发行数量超过500只,规模超过2万亿元。信托型ABN累计发行数量超过100只,规模超过1500亿元,参与的信托公司超过20家,涉及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收费收益权、PPP债权、委托贷款、票据收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信托公司进一步开拓资产证券化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银行间市场承销资格与交易所专项计划管理人资格试点不断推进。目前已有12家信托公司获得银行间非金融债承销资格,已有中信信托与华能信托2家公司获得交易所专项计划管理人试点资格,这为信托公司更好地服务于资产证券化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有助于引入更多优质客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全链条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奠定基础。
3.发展方向:打造资产证券化全链条业务,以及信托型ABN与REITs业务
一是打造覆盖资产获取、受托服务、承销、夹层投资的资产证券化全链条业务。(1)Pre-ABS业务。信托公司寻求直接与基础资产生产方合作,制定基础资产批发与采购标准,获取优质资产,例如,金融(类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形成的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商业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保理等,企业运营持有的长租公寓的租金。(2)债券承销业务。目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获得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承销资格,信托公司可借此增强中间环节把控力,实现承揽、承做、承销一体化运作。(3)夹层投资业务。ABS产品往往采用结构化设计,信托公司可成立专门的夹层投资基金,配置夹层ABS产品,兼具收益与安全,实现业务联动。
二是信托型ABN、REITs业务。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由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充分发挥信托工具可受托管理不动产的专属制度优势,大力发展REITs业务,盘活商业地产、租赁地产、养老地产等。积极争取承销牌照,运用信托型ABN工具推动“非标转标”,降低融资成本,拓宽展业范围,实现标准化与非标准化业务联动发展。
家族信托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同时,《通知》要求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不以单纯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
1.市场空间: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保护与传承的需求日益增加
招商银行和贝恩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97万人,2016—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预计到2019年末,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220万人。中国已经开始逐渐进入私人享有一定量财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财富管理和传承需求日益增强,寻找合适的财富管理和传承模式已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根据《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在高净值客户中,36%是创富一代企业家,36%是职业金领,9%是家族企业二代继承人。随着富一代企业家年龄增长,很多子女无意愿或者无能力接手家族企业资产,家族财富如何平稳地传承成为富一代企业家们需要重要考虑问题。
从境外信托发展经验来看,美国的家族财富管理信托发展非常成熟,属于典型的个人信托,遗嘱信托与生前信托均是家族信托的重要类型。通过对信托文化了解的加深,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会选择家族信托。长远来看,家族信托业务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养老信托业务的国际比较研究,有望成为信托专属与主流业务。
2.主要优势:信托制度优越性全方位满足家族信托客户需求
利用信托制度的优势,信托公司可以向家族信托客户提供有别于其他财富机构的全方位服务。
一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保证家族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其他财产实现风险隔离。家族信托的委托人财富体量巨大,财产种类众多,这部分人群往往拥有自己的企业或持有企业股权,商业贸易往来频繁,面临一定的经济与商业风险。保证装入家族信托的财产与自身其他资产实现风险隔离是其重要需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该需求完美契合。
二是信托财产的丰富性保证装入家族信托的财产类型灵活。除了现金之外,家族信托委托人往往持有大量的股票、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将这类资产装入家族信托是其需求之一,信托财产的丰富性与该需求相契合。
三是信托财产运用的灵活性可实现各类定制型家族事务安排。家族信托客户往往需求多样化,除了财富保值增值、传承等基本需求之外,往往还包括高端医疗、子女教育、休闲旅游等家族事务性需求,信托财产运用的灵活性与该需求完美契合。
四是信托受益的多元性可实现多个家族成员作为共同受益人。不同于其他资管产品只能是自益,信托计划可以是自益,也可以是他益。家族信托是以财富保护与传承为主要目的,受益人必然包括委托人之外的家族成员,信托的他益性特征与该需求完美契合。
五是信托财产管理的长期性实现家族信托的财富传承目的。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往往涉及跨代传承,信托财产管理的长期性保证信托既能管理委托人生前财产,又能管理其死后财产,为家族财富跨代传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发展方向:与私人银行紧密合作,建立生态服务圈,拓展保险金信托
一是与私人银行紧密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凭借商业银行的社会信用与网点布局优势,私人银行是最早专门为超高净值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并已积累较多的潜在家族信托客户资源。信托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合作,由私人银行提供高净值客户来源,自身负责设计家族信托法律架构,设立定制式、可撤销或可变更、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管理的家族信托,实现信托账户管理,提供家族综合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建立覆盖法律咨询、资产配置、税收筹划、高端医疗、自律教育等多个领域的生态服务圈。家族信托客户往往具有财富保障、增值、传承及家族事务治理等多种需求,涉及法律咨询、资产配置、税务筹划、高端医疗、子女教育及保险等多个领域,需要信托公司构建专业化的家族信托服务体系,与市场上各领域的专业服务商建立紧密合作,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生态服务圈。比如,信托公司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推出养老消费信托,将养老、医疗以及信托服务相结合,拓展业务内涵,为客户提供多重增值服务。
三是拓展保险金业务,实现联动发展。近年来,中国家庭保险意识增强,保险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保单的财富属性日益凸显,已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公司可将家族信托业务与保险金信托业务进行联动发展,丰富委托财产类型,发挥保险金信托的财富传承功能。
(课题牵头单位: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摘自:《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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