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
-
亚洲城市大学学校,亚洲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DBA)班招生简章
2、亚洲城市大学MB/DBA课程均获马来西亚学术鉴定局(MQA)认证亚洲城市大学DBA课程已获MQA认证亚洲城市大学商学院院长,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
2、亚洲城市大学MB/DBA课程均获马来西亚学术鉴定局(MQA)认证亚洲城市大学DBA课程已获MQA认证亚洲城市大学商学院院长,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