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开学了
孩子们的暑假过的怎么样?
在小编的记忆里
放暑假就应该这样的
撒欢玩儿!!!
但现实是
不少娃们要面临假期补课
这件“苦差事”
今年7月,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推广沈阳市做法的通知》,部署安排了全省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狠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这事绝对是认真执行的!
8月19日
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公室
向社会通报了
查处辽宁省实验中学
三名教师
违规有偿补课的相关情况
据调查,2019年8月10日,辽宁省实验中学魏某某、付某某、关某某三名教师在沈阳市皇姑区骏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
沈阳市皇姑区骏杰校外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属无照经营。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向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办学并向学生退还违规办学所得费用。 魏某某、付某某、关某某三名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主管部门辽宁教育学院研究并报请省教育厅同意,决定给予这三名教师——行政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由专业技术九级降为专业技术十级取消两年评优晋级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不止是做做样子
8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还制定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教育厅制定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 1.不准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 2.不准抢跑超前超纲讲; 3.不准到校外培训机构讲; 4.不准诱导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5.不准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6.不准把学生评价与培训机构考试成绩挂钩; 7.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家长布置批改作业; 8.不准根据家长身份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
严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这绝对不是整景儿!!!8月20日 大连市教育局通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各市通报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情况的通知》要求,大连市教育局现将2019年1月1日以来查处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情况通报如下 1、高新区实验学校教师谢某某,于2018年暑假和2018年寒假期间,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纪委研究大连在职教育,决定给予谢某某免于党纪处分,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党委对其诫勉谈话。 2、沙河口区格致中学小学部教师杜某,于2018年12月8日至2019年1月5日,2019年3月9日至4月20日,在沙河口区未来星城幼儿园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沙河口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杜某警告处分。 3、沙河口区世纪中学教师蔡某某,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在天河新苑小区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沙河口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蔡某某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4、普兰店第十一中学教师林某,于2019年7月26日在某厂院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普兰店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林某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处分,调整工作岗位。 5、普兰店海湾高级中学教师金某,于2019年6月在家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普兰店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金某行政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 6、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马某某,于2019年1月26日在国奥花园一期21号楼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庄河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整工作岗位。 7、大连华南中学教师张某,于2019年8月初组织学生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警告处分,警告期限6个月,并扣发当年奖金。大连市教育局指出对违规补课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
8月19日
沈阳市教育局通报 2019年1月1日以来 查处的九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第四十三中学教师孟某某于2019年1月19日,在皇姑区延河街沈阳长白电子应用设备有限公司304室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学校教师关某某于2019年1月22日,在兴隆镇本街老北京布鞋店2楼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新民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沈阳市皇姑区第三十三中学教师温某某于2019年1月23日,在皇姑区格林春晓小区10号楼某住宅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学校教师兰某某于2019年5月19日,在兴隆镇信用社家属楼某住宅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新民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班主任职务,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学校教师赵某某于2019年5月19日,在兴隆镇信用社家属楼某住宅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新民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班主任职务,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沈阳市新民市法哈牛学校教师张某于2019年7月25日,在法哈牛镇法哈牛村某民房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新民市教育局研究大连在职教育,聚焦:有偿补课!辽宁多名教师已被记过!降职!开除!,决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现教学岗位,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沈阳市铁西区雨田实验中学教师杨某、郝某、王某、陈某某于2019年8月2日,在铁西区兴华南街七马路某手机卖场楼上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雨田实验中学研究,决定给予四人开除处分,并解除聘任合同。沈阳市铁西区雨田实验中学教师王某某、徐某、赵某于2019年8月8日,在铁西区肇工街建设大路附近某闲置办公场所内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雨田实验中学研究,决定给予三人开除处分,并解除聘任合同。沈阳市法库县东湖第三初级中学教师王某某于2019年8月10日,在皇姑区林业宾馆二楼违规有偿补课。依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法库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教师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一线岗位,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资格。沈阳市教育局将 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对违规的学校和教师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通报一起 绝不姑息
今年7月17日 沈阳市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以下行为是不允许的!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小伙伴们行动起来吧
发现有在职教师顶风补课举报方式你一定要记住!!!
举报电话看这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近几年,大家对于自己的学历提升非常重视,那么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为了帮助在职研究生报考能够顺利进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事宜,请大家参考。
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
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安排在业余时间,攻读人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必要辞掉现有的工作,能边工作边学习。对该校在职研究生感兴趣的人员比较多,其中部分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学费”,为了便于学员的报考,下面便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课程学费
该校在职研究生的招生专业有工程管理专硕(MEM)、MPAcc、MPA、农村发展、农业管理等,各专业采用的收费标椎是一样的,都是2.70万元。课程的基本修业时间是3年,在职人员可以按学年分次支付学习的费用,每学年的学费平均是0.90万元。另外收费的金额如有变动以院校实际的通知为准。
二、缴费方式
1、网上支付:在职人员利用手机上的APP,通过网上银行的转账,完成学费的支付。
2、银行汇款:就读者到指定银行,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汇款单的填写,并完成缴费。
3、现金支付:攻读人员到指定的地点,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学费支付。
注:网上支付和银行汇款的账户是院校的对公账户,报读者要认真核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得知,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是2.70万元新疆在职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设置的比较合理,在大部分在职人员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另外,本校支持多种缴费方式,在职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任一方式完成支付新疆在职大学,之后需要保留支付的凭证。
详情请见: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上信息来自新东方在职研究生专栏。主要提供在职硕士、在职博士、MBA、EMBA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等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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