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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转发:宁波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具体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宁波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共有26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一级学科12个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转发:宁波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二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领域9个)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相关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宁波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

2.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账户;

(2)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英国在职研究生,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3月4日09:30–14:30。

2.地点:宁波大学留学生公寓楼一楼,入口处设在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928弄上(详见附件2,地图中标记终点处)。

3.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详见附件3,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需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6)《宁波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详见附件4)1份。

4.注意事项: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我校现场确认。

四、学习方式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一般9月份入学)。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6年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波大学硕士学位。

具体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学习费用

按学校接受同力申硕当年的标准交纳学费。学费在入学时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详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二)申请人在读期间的食宿自行解决。

(三)若国家有新文件出台,以新的文件为准。

(四)本简章由宁波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2023招生简章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所申请学位门类原则上须与前置学位门类相同。

(四)申请人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型学位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须于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综述、会议论文)。

(五)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资格不受本项第(二)和第(四)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专业目录

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应修学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山东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三、导师考核推荐

导师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组织申请人考核,将考核成绩填入《考核推荐表》,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其提交成果复印件上签名,在其《考核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返还申请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导师指导环节,原则上由进行推荐的导师负责完成。

各培养单位每位导师本年度限推荐3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2023招生简章,临床医学(含专业学位)每位导师本年度限推荐2人。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所有获得导师推荐的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同力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因网上申请步骤较多国际硕博项目,请提前办理,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

(二)网上申请时间

来现场确认之前。

(三)报名步骤

1.登录同力平台进行首次注册。

2.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照片不合格可能被退回。此照片纸质版供制作学位证书使用,申请答辩时需将该照片纸质版上交培养单位。

3.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4.选择“山东大学”并确认选报专业。专业选择时须参照专业目录中的各培养单位专业设置,按该目录中各表格后的提示进行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得按一级学科申请。

5.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按时至现场确认。

6.申请人须先经导师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凭导师签字同意的考核推荐表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超过山东大学规定申请年限需重新申请学位者,请使用原账号在同力平台中重新报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新提交材料。已在其他学校入册、现需转入山东大学者,须经该学校清退,方可用原账号向山东大学申请,并至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地点:济南市千佛山路6号学府大酒店3层立言厅

(二)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考核推荐表2份(需导师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3.临床医学(含学术/专业型)申请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由拟申请导师签字,附于考核推荐表后);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2份;或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三)现场确认流程

申请人须持上述确认材料,由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确定所申请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上交本项第(二)款中材料。

友情提示:因现场确认首日上午前来确认人员易饱和,建议有条件者下午或次日上午来现场确认。

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本次申请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发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驳回本次申请。

六、培养管理

我校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在全国同力平台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对在册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进行认定,包括我校的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校将对学位论文水平进行认定。

七、学位授予

在册申请人须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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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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