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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学院报名表,西南财经大学接收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公告:工商管理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接收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公告已公布,预报名申请时间:7月3日9:00—7月5日16:00。(↑点击快速查询目标院校推免招生公告↑)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接收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公告已公布,预报名申请时间:7月3日9:00—7月5日16:00。更多高校推免预报名时间、招生人数、招收条件等信息可以点击查看>>【各省市院校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公告查询入口】

(↑点击快速查询目标院校推免招生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2024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工商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工商管理学院2024级硕博贯通及直博生选拔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见附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务必按时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诚正楼1235

其他专业:诚正楼1240

二、材料提交

1、《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9)。(只用填写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后面学院意见不用填写)

注: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同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3)。

2、教师联名推荐信。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或雅思、托福、GMAT成绩证明。(四六级证书丢失,提交成绩证明的需要提供原件)

4、项目加分对应的证明材料。(目录中一一列出各项标题;多人获奖的,若证书上未列出成员,需要出具由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5、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严格按以上材料的顺序排列香港财经学院报名表,西南财经大学接收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公告:工商管理学院,按“附件10.申请材料封面目录”格式填写封面和目录,将所有材料放在目录后用订书机装订;现场核查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填写“附件11.2024届推免生申请登记表”(奖项名称严格按证书上填写全名)电子材料分别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联系方式见官网

6、《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调查表》(附件12)上海mba,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使用博士后,单独交香港财经学院报名表,不用装订。

注:参加硕博贯通和直博生项目同学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要按《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方案》提交材料交参加考核。()

三、考核安排

(一)硕博贯通和直博生

7月13日

硕博贯通和直博生选拔考核,具体安排请查看工商管理学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相关通知

(二)普通推免生

7月14日前

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参加硕博贯通和直博生项目同学不需要参加) 对学术专长进行答辩(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主页。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西财大办〔2021〕30号)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

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工商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附件6.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人力适用)

附件7.工商管理学院2024届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

附件8.工商管理学院2024级硕博贯通及直博生选拔工作方案

附件9.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10.申请材料封面及目录

附件11.2024届推免生申请登记表

附件12.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附件1-12.rar

香港财经学院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法学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学院立足育人为本,坚持科研立院,强调“一流标准、财经特色”,坚持政治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以本科教育为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突出国际化办学和实践教学,统筹推进法学学科、法学专业和法学院的各项建设工作。依托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和财经法学的品牌定位,努力建设具有鲜明财经特色、国际知名的一流法学院。

学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因应法治化财经领域对法治人才的时代需求,依托学校财经学科优势、学术资源以及与金融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坚持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和国际化视野、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操作要领、熟悉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实务运作的高层次财经法治人才和行业精英。我校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的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同时拥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20所法学院校之一香港财经学院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是20家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之一,首批入选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入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19年,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评B+等级。

学院拥有一批实力雄厚、专业结构合理的优秀师资团队。现有专任教师66人,64人拥有博士学位上海mba,其中教授21人、博导19人。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院3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2人入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4人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2人获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才称号。学院教师全面参与经济领域重要立法、司法解释、政策、标准的起草和制定,相关智库成果得到中央领导等批示,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专家顾问10余人次,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30余人次。

学院立足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着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数字时代法治应对,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公私法贯通、实体程序融汇,形成并强化财经法学特色和优势。在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和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着力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各生产要素重点突破。在民商法、经济法、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学科以及金融、科技金融、数据、不动产与自然资源、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财税、公平竞争等领域的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全面参与民法典及金融、财税、自然资源、劳动等财经领域重大立法。2018-2022年,法学核心期刊(CLSCI)发文列全国国内前十二名,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居于国内前列。学院是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秘书处单位,开办学术网站“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主办法学专业期刊《财经法学》(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核心期刊),出版《金融服务法评论》《证券法律评论》《中财法律评论》等连续出版物。

二、招生类别、批次和招生专业

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等)。其中普通计划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为非定向就业,其他计划均为定向就业。

本年度分两批次进行招生,此次开展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计将于2024年上半年约3月至5月间开展。考虑到部分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尚未下达,第一批次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第二批次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如有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使用完毕,将在第二批次继续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同时,如后期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名额有增量在职研究生,学校将进行进一步分配。

如考生报名导师后期未分配到招生名额,将按照学院要求统一安排此类考生至最后一位分配到招生名额的导师名下进行资格评定、面试考核。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已获硕士学位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8.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具备下述合格外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可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如下(3年内:指本批次博士报名开始日期前3年内):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及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3年内);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中央财经大学于本次申请考核资格评定结束前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合格。

四、报名流程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申请成功,否则申请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3年10月24日—11月6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均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博士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1月6日上午11:00。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评定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6日上午11:00

学院评定时间:拟于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下午17:00

材料要求见附件1:法学院资格评定材料清单及模板。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香港财经学院研究生,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五、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表单填报预备材料组”)

此部分材料拟定于拟录取阶段提交。考虑到相关审批盖章流程问题,特提前向考生提供。请考生尽早准备,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和审批。

1.思想政治情况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手书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并手书1-6页

3.填表说明

相关详细信息以及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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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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