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 : 11545
学校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韦伯斯特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合作双方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和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建校至今已有38年的办学历史。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学校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至今,合作双方共同举办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6年至2020年,学校先后被遴选为“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高校、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目前教职工1000余人,建有一支具有高职称、高学历、高素质的自有教师队伍,拥有一批南粤优秀教师、中山市优秀拔尖人才和中山市优秀教师。同时,学校聘请了10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及客座教授。近年来,学校以多种方式加强高端人才引进,成功双聘一批国家级人才,全职引进一批博士和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食品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1个二级学院(教学部),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近1.8万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敢为天下先”和“爱国奉献”的精神,以“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为三大核心战略,坚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能力”双轮驱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共建”、“应用型转型试点建设”和“冲补强”提升计划各项任务,以教育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宗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选准方向、抓好重点,创新机制,加快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拟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以《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为准博士,前置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硕士,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考生需要先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并通过实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电子科技大学韦伯斯特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3〕49号)附件。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3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下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依据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体检表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3〕49号)附件。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
3、确认报名:2024年1月23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上海mba,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
(二)考试时间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设计基础”考试注意事项: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普通批和建档立卡两个录取批次,普通批为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录取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二)录取
1、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2、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4、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5、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专升本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4、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专科起点的本科插班生,不得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要求,将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附件一:
前置专业要求
1、软件工程前置专业要求: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动漫制作技术、密码技术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电子信息类、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2、英语前置专业要求: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小学英语教育
3、视觉传达设计前置专业要求:电脑艺术设计、动画、动画设计、动漫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动漫制作与技术、动漫制作与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商业美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视觉、视觉传播、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与设计、视觉传播与制作、视觉传达、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视觉传达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新媒体视觉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学校官网:
学校招生信息网:
电子科技大学韦伯斯特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为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
(三)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确定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包含自划线、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等工作方案。
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于3月底公布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名单。
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7. 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须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复试工作
(一)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
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允许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原则上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上海mba,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应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或综合复试专业知识考核部分的内容按照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命题考核。
加强复试题目的研究和设计,根据研究生入学基本能力要求硕士,结合专业特点、招生类别(学硕与专硕各有侧重)等,提前准备好复试题库,题目应该按照考核环节分类,题目难度相当、内容不重复。同一专业(学科)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复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并由学院集中保管至少5年、备查。
7.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体检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校医院。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签字上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
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80%。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电子科技大学韦伯斯特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其他要求: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电子科技大学韦伯斯特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招生计划完成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专业、各类别、各专项招生计划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应积极主动、严格规范地开展调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任务,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调配到招生规范、生源充足的学院。
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9日- 4月20日进行,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复试时间,请各学院做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纪律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中要公布纪律检查联系方式,确保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当考生对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异议,学院应当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备学校。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投诉的,应当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学校申诉联系人: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二)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院,视情节在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进行限招、减招、直至停招。并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导师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其他
学校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中心、教务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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