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6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13人,专任教师189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55人,副高级职称680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9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名,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人才2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3人,国家 “万人计划”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共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6763人,其中师范生3951人。在校研究生共10830人(学术型6212人,专业型4618人)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其中博士研究生1246人,硕士研究生9584人。
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本科专业7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一、招聘学科
地理学、生物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化学及化工材料、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历史学、心理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1.切实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各校推荐人选和各校入选人员中本校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原则上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候选人须达到我省正教授水平。
2.各校要按照《选聘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3.海外应聘者的来校时间从当年引进放宽为近3年引进。对于当年(2016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学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学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申报。
五、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妥善协助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六、招聘程序
1.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3.江苏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4.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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