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30大河网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逯彦萃)5月2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印发了《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博士后进出站,今后博士后工作有了新指南。
据了解,《办法》重新规范了博士后进站条件,按照国家要求,将博士后进站年龄从40岁以下修改为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简化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对进出站资料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审批,一次性办结。
“创新科研”是博士后培养的最大主题。《办法》要求,今后设站单位要建立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博士后人员培养制度,完善以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办法》要求博士后进出站,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设站单位按照单位性质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应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3年以上,近3年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不少于6人,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经省博管办推荐,报国家博管办核准,可独立招收博士后人员。支持博士后人员创新创业,助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优秀博士后人员留豫来豫、创新创业,推进博士后人员与基层、企业、贫困地区科研项目对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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