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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清华大学项目制博士研究生2024年报名要求

1.申请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简章”以及申请人申请项目的招生简章、相关招生FAQ的解释说明。2.申请人报名应符合“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简章”以及申请人申请项目的招生简章上的各项要求。

1.申请人报名前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简章,请仔细阅读“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简章”以及申请人申请项目的招生简章、相关招生FAQ的解释说明。

2.申请人报名应符合“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简章”以及申请人申请项目的招生简章上的各项要求。

3.申请人须按照申请项目招生简章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网()或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4.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需在研究生招生系统注册,并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申请报名登记表号。

5.申请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的港澳地区的申请人,可使用“港澳居民居住证”(号码格式为18位数字)在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报名。

6.申请人报名时须选定具体招生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调剂。

7、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三个步骤:报名登记、在线缴费、提交材料。三个步骤均完成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缺一不可。

8.申请人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须“确认”完成报名登记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

9.申请人应上传近期证件照片,照片须为白色背景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清华大学项目制博士研究生2024年报名要求,jpg格式,150*2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在职研究生,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10.申请人应在在线缴费前,认真阅读申请所需的每项材料的“材料说明”,确认本人能否提交相应材料。一经确认缴费后,如申请人放弃申请硕士,报名费不退。

11.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符合“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所有申请电子材料不退还。

考虑到很多读者朋友经常询问某某专业都有哪些院校有相关博士点博士后,特利用宝贵时间汇总如下: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录取名单,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9月2日】

原文链接:

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相关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5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9. 我校部分专业启动面向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详见参与招生院系的招生简章;

10.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11.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2.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3. 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申请报名时间:

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报名结束时间分为9月与11月两个时间节点。其中:

(1)9月报名申请时间段为:2024年8月23日12:00-9月2日12:00,适用于我校所有院系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上海mba,以及除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外其他院系的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9月初-9月中下旬;

(2)11月报名申请时间段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适用于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的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①我校所有院系强军计划(限推荐单位推荐的报考学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省部共建)计划、政治课教师仅在2024年9月招生,后期不再继续招生。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②部分院系如9月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启动11月报名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2、申请流程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申请。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1)网上开放申请时间: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2:00~9月2日12:00;申请11月招生院系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网上申请时间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的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2)申请报名流程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对于推荐免试直博生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两个步骤:报名登记、提交材料。两个步骤均完成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缺一不可。

2)报名登记:申请人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按照系统要求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录取名单,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硕士,须“确认”完成“报名登记”流程,信息确认提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

3)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按规定将身份证明、本科在学证明、本科学业成绩单、本人自述、考生承诺书、报名申请表、申请院系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9月招生院系申请人材料需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的截止时间为9月2日中午12: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及项目招生简章。

对于普博生及硕博连读生基本流程如下: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三个步骤:报名登记、在线缴费、提交材料。三个步骤均完成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缺一不可。

2)报名登记:申请人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须“确认”完成“报名登记”流程,信息确认提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

3)在线缴费:申请人应在在线缴费前,认真阅读申请所需的每项材料的“材料说明”,确认本人能否提交相应材料。一经确认缴费提交后,如申请人放弃申请,报名费不退。

4)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确认后,按规定将身份证明、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承诺书、报名申请表、申请院系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并确认,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9月招生院系申请人材料需在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的截止时间为9月2日中午12: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及项目招生简章。

注1:提交材料阶段,申请人需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注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申请人提交材料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待公布)。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材料审查

院系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请申请人实时关注各院系官网、招生简章及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等渠道发送的相关通知。其中,对同等学力申请人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录取名单,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9月2日】,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

拟录取博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复审。录取申请人于2025年秋季入学,在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全部申请条件所需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申请人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八、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3. 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博士,可能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24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4.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人,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 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项计划仅在2024年秋季(9月)进行招生,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计划博士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录取申请人入学不迁转户口。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4级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5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具有学校住宿资格的新生,可申请住宿。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项目制、专项计划、联合培养项目及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等住宿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及项目制、相关专项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简章另行安排。

11.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国内唯一的异地办学机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全校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全日制博士生安排学生公寓宿舍,2024级博士生住宿标准为500-1000元人民币/学期/人(视楼栋和房型情况),2025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入学时说明。联培专项住宿以招生简章说明为准。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博士2024,清华大学2024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2024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

我校2024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将以现场形式组织开展。申请人在参加综合考核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招生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一、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须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将在综合考核当天组织完成,以具体通知为准)

2024年4月13日-14日。

2、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须出示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出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3)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出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项目名称

综合考核时间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七期

2024年4月13日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重点领域项目

2024年4月14日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先进技术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集成电路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公共卫生与健康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西南地区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

2、综合考核地点

项目名称

综合考核地点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七期

清华大学校本部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重点领域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先进技术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集成电路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公共卫生与健康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西南地区项目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3、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

(1)考查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

(2)每位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上海mba,包括不多于10分钟的个人陈述(可用PPT)及不少于20分钟的答辩。

个人陈述应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重点介绍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情况、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工程领导力体现情况);

(2)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

(3)攻读工程博士期间拟进行研究的课题和工作设想。

三、推荐拟录取

清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职研究生,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我校与拟录取申请人签订《非脱产定向就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由申请人工作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定向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人,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硕士,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学习资格。

3、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博士2024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博士2024,清华大学2024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细则,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以上说明解释权归清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4录取名单,清华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硕士,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4录取名单,清华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学科类包含专业及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学科类

包含专业

非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人才培养单位

理科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致理书院

物理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化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数理基础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未央书院

化学生物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探微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行健书院

文科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类

不限

日新书院

历史学类

文史类

不限

哲学类

文史类

不限

四、报名方式

4月1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及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未在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1.志愿填报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高考选科情况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3)4月11日至4月24日在职研究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须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及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提交破格资格申请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2024录取名单,报考专业原则上须与学科特长相一致(未在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五、选拔程序

1.入围: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学科类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布入围分数线。

我校将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报名考生审核其相关学科领域的突出才能和综合表现,审核通过后可以破格入围,审核不通过者仍依据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

入围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得低于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为准)。

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素养。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等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学思维、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及对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能力。

(1)基础能力测试包含学业水平考核和专业志趣考核两项考核内容,面向所有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学业水平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理科类专业测试科目包含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文科类专业测试科目包含数学、语文、历史等科目。专业志趣考核通过笔试等形式考核考生是否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未通过基础能力测试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环节及录取成绩排队。

(2)综合素质面试注重对学生的“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考查,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等材料考查学生专业志趣及综合素养。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身体素质考核将以体质测试方式进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等。身体素质考核结果不计入高校测试成绩,入选但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等材料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参考使用。

(5)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考生,我校将对其单独组织考核环节。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按照高考总分(按满分85分折算)+高校测试成绩(由基础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构成,按满分15分折算)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其中:

(1)高考总分折算方法:考生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满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高校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5分进行核算(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确定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分省分学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志趣考核环节认定到具体专业的考生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录取专业,其他考生在学科类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调剂录取时将参考考生高考选科情况。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考生博士后,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分学科类录取分数线时方可被录取。破格考生录取专业主要参照面试环节表现进行确定,我校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破格考生作调剂录取,破格生录取时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六、培养环节

1.设立书院,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强基计划,同时更好地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学体系,保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优势,学校依托致理、日新、未央、行健、探微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书院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

2.因材施教,改革学生培养模式。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有热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定制高水平通识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同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性学习,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鼓励学生表现特长、发展潜质,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对符合培养要求与国家强基政策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培养,也可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交叉培养。具体本研衔接专业范围和招生规则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4年4月11日-4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4年4月11日-4月24日,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及审核。

2024年4月26日,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可在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内查询。未获得破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可以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2024年6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6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6月28日-7月3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4年7月5日,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按规定公示相应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7月6日-7月10日,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衔接方向确定。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强基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及调整招生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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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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