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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苍海战龙 | 我国高校英文译名乱象丛生,国家教育部也不管管吗?

University”;“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被称为“师范大学”的译名,都无不冠以“normal”的限定。

笔者曾发表论文主张,“大学”或“学院”虽然都表示高等学校,但在含义上是有区别的,在译法上也应该有所区别,故主张运用忠实的、实事求是的翻译方法去进行翻译,而不能凭主观意志去人为“拔高”或“贬低”,甚至将二者混为一谈。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马骏波先生也曾发表了一篇题为《论中国高校校名英译的标准化》的文章(见《术语标准与信息技术》2003年第3期),指出中国高校校名英译存在“八个方面的混乱状况”[2](8)。文章阐明了中国高校校名英译标准化的重要性,分析了中国高校校名英译不统一的原因,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笔者曾浏览全国各高校网页,发现我国高校名称英译的状况并未见有多大的改观,甚至,不少译名竟还存在着诸如拼写、大小写格式等方面的明显错误,很不规范;在选词方面,有的译名也很值得商榷。试看笔者从上照原样抄录的下列高校的英文译名:

中央民族大学: For

内江师范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for

东北大学:

华北科技学院:North China Of And

大连民族学院:Da Lian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Of And

天津商学院: of

上海交通大学: Jiao Tong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LN of

不难看出,我国高校名称在翻译方法上仍各自为政,比较混乱,很不统一。为此, 本文拟从就这些问题与译届同仁共同探讨。

一、关于地名的翻译问题

地名属专有名词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硕士,按照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中规定的规范译法,中国地名应译成汉语拼音; 或在必要时, 也可采用意译或方位译法。如:将“上海”译成“”,“北京”译成“”,“昆明”译成“”,“华东”译成“”或“East China”,“华中”译成“”或“ China”,“黔南”译成“”或“South ”, ……等等,都是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译法。按照国际惯例, 中国地名的音译在拼写上应连为一体, 不再按单字分开, 如“黑龙江”应译为“”, 而不能译作“Hei Long Jiang”;“北京”应译作“”而不是“Bei Jing”, 等等。

因此, 前文所列高校译名中, “Da Lian ”(大连民族学院)中的“Da Lian”就应该译作“”; “LN of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中的“LN”中国人很容易猜出其所指,但“老外”不行;“ ”(内江师范学院)中的“”应该是“”的笔误。此外, “ for ”(西南民族大学)、“ ”(东北大学)中的“”和“”总使人觉得还缺少些什么,在含义上显得有些不够完整。事实上, 这里的“”、“”并不是地理名词,而隐含着“China”的本义, 故建议采用增加词语而不增加含义的增词法原则[3](16), 将之翻译为“ China”和“ China”。这样, 可使译名更忠实于原文, 较好地保留着原文自身隐含的本质内涵。

二、关于大小写问题

我们知道,英文名称或标题中的介词、连词、冠词是不能大写的。只要稍稍留心,我们不难发现,有的高校译名在书面拼写格式上较为马虎,出现了明显的知识性错误。如“ For ”(中央民族大学)、“North China Of And ”(华北科技学院)等译例较为典型。其中,介词“for”、“of”和连词“and”均使用了大写,违反了基本的英语语法规则。

三、关于选词问题

“一词多义”和“一义多词”在汉译英中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故高校名称英译时应首先严格遵循“忠实、通顺”的翻译标准, 且以“忠实”为先, 切实解决好选词问题,而不能望文生义或凭个人好恶行事。

3.1 再谈“学院”的译法

马骏波先生在《论中国高校校名英译的标准化》一文中提到:“学院”应译为“”, 而“”则应理解为“专科学校”[2](9), 对此笔者认为欠妥。其实,英语中可以用来表达“学院”的可选词很多,常用的有, , , 还有, , 等, 在用法与含义上,均存在着一定区别。限于篇幅, 以下重点谈谈“”和“”区别:

3.1.1 : 一般是指“a of a ’S ” [4],或“能授予人文或自然科学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 [5],以及大学内部的学院,规模应低于“”。从这一意义上讲, 将“”单纯理解为“专科学校”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 因为, 在我国, “专科学校”不能授予学位; 而在美国、英国, 许多能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甚至是老牌本科大学, 也都称作“”, 适用范围较为普遍,如“ ”(密西西比学院)、“ ”(美国学院)、“Royal of Art”(英国皇家美术学院)、 “Bell ”(贝尔学院)、“ ”(科罗拉多学院), 等等。然而, 我国目前有不少名为“××学院”的高校, 喜用“”来翻译,如“天津商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等,分别译成“ of ”和“Xi’an ”,显然有人为“拔高”之嫌[1](67)。事实上,将“学院”译成“”,无疑是译者个人的主观心理因素在作怪——毕竟,在这些译者看来, 一词实在没有“动听”博士后,因而多喜用译之。林宝煊先生认为, 这是“文人相轻, 互不买账”所至[6](78)。马骏波先生也曾指出,文人的这种“清高”, 表现在高校校名英译上, 就是“自以为是, 不管别人是否能够接受”[2](11)。我们应该知道,英国皇家美术学院(Royal of Art)正是世界上唯一全部招收研究生的美术与设计大学(the world’s only of art and ),专门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不但招收硕士生,还招收博士生,其校名用的就是“”,但其既有的国际地位并未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

3.1.2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1999)的定义为“( that a) for a (usu. , or ) 会;社;学会;协会;会址;会所;社址”,如“the Men’s 工人会馆”、“the of 特许土测量师学会”[7](775);《美国传统词典》(金山词霸,2002)上也有类似的英文释义——an , one for the of ,主要表示为了指导、传授专门技术而设立的学院或教育机构[5],如:“Royal of ”(英国皇家建筑学院)、“ of ”(麻省理工学院)、“New York of ”(纽约理工学院),“ ”(美国职业学院),等等,多带有专门技术理论研究与应用性质。我国具有类似性质,且称为“学院”的大学,如徐州工程学院、华北科技学院等, 就可用来表示。

可见,“学院”一词的译法应因校而异,不能因人而异,随意混用。

3.2 “师范”一词译法探究

从众多知名高校的译名选词上看,似乎已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式:“学院”类的“师范”一般可译作“”, 而“大学”类的“师范”就应当译作“”。目前,我国不少称作“大学”的知名高校,就是这样翻译自己的校名的,如“北京师范大学”一直都被译作“ ”;“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被称为“师范大学”的译名,都无不冠以“”的限定。

其实,对于“”一词,各种权威出版社出版的英语词典,如: 、“ – ”、“ of ”、“ ’s – ”等词典中,均未有“”就是“师范”这一含义的专门说明,而只强调了它的本义,像“ or to a type or ; , usual, ; , . Also or sound, ”等等。按照诸多权威词典的解释, 的主要含义为“典型”、“规范”、“正常”,“标准”等,与“异常”相反;同时也是指体格和智力上的正常状态。

事实上, “ ”(师范学校)的使用应属为“过去时”, 是一种旧的提法。当今的英美人士大都难以领会中国独有的“ ”中“”的真正含义, 相反还容易联想起“”(不正常)一词, 故外国朋友中常有“到底什么是中国的‘正常大学’与‘不正常大学’”之疑问。也许是手边资料的局限, 笔者在茫茫诸类国外英语辞典中,很少看到有“”等于“师范”的有关解释。

为何我们就不能将“师范”一词译为“”呢?笔者认为, 用“”一词表示“师范”则更能使人一目了然,且最不易让人特别是外国人发生误解。与笔者经常接触、 也精通中文的不少美籍教师普遍认为:“”意为“教师”,但并不意味着只是“教书的人”之意。在他们看来,“”就是“教人的人”, 就是“师范”。这与我国的传统观念不谋而合。《新英汉辞典》、《现代英汉综合大词典》中也有“ ”的词条和释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内就设有“ ”。为此,我国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用“ ”和“ ”来表示,应该说是较为恰如其分的, 而不见得就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3.3 民族院校中“民族”的译法

民族院校与其它一般院校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在民族院校全部学生人数中,少数民族学生占有相当的比重,且在专业设置、发展规划、培养目标等方面,也都充分体现出为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的“民族特色”,其主要办学目的就是为国家培养少数民族专门人才。毋庸置疑, 在这儿, “民族”一词,实际上就是针对于“少数民族”而言的, 否则, 民族院校中的“民族”也就丝毫没有保留的必要和价值!

须知,校名译名的主要读者是外国人博士,而不是中国人。 “”一词,一方面表示“ of a (国籍)”,如“What’s your ?”(你是哪国人) ;一方面又有“ group part of a (构成国家一部分的民族集体)”之意,如“the of the ”(中华各民族)。但是,在目前的普通英国人、美国人眼中,“”大多指前者(国籍); 而要表示“少数民族”,则要在“”前加上“”才行。既然,民族院校的办学实质就是要充分体现“民族特色”(而不是“多数民族特色”),那么,将民族院校的校名译成英文,其目的自然就是让外籍人士通过校名译名就能对这所学校的“民族特色”有所了解。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逐字照译,将“民族”对等译成“”,则容易使外国人发生误解。熟知中国文化、在中国执教达十余年之久的原本单位美籍教师文光义先生曾对笔者直言:他最初到原中央民族学院学习时,对译名中的“”并不是十分的理解,后来,看到该大学也有不少外籍学生时,他还以为, 原来这就是该校名中“”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为了准确表达原义,我们仍可以适当采用增词法或转译法手段,将这里的“民族”一词转译为“ ”、“”或“ ”。像“中央民族大学”,笔者认为,为不使译名过长,可译为“ for ”,而不应译成“ for ”;同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也应当翻译为“ for ”,这样更能准确、达意, 有利于能让外国人士在刚刚接触到这个校名时, 就可以对该校的性质和民族特色产生初步的、合乎情理的印象和认识。

3.4 “交通” =“Jiao Tong”?

众所周知, 翻译不能单纯地凭借词典释义,而汉语拼音有时也可以充当译词使用。但“注音式”的翻译方法也只能局限于某些特殊的汉语词汇,比如,“”(气功)、“wushu”(武术)、“”(功夫) 、“toufu”(豆腐)······以及中国人名、地名、河流、山脉等专有名词或术语,这是常识。而“交通”一词在含义上似乎并不为中国人所独有,在英文中也有相应“对等词语”,具有基本相同的内在含义。既然它不属于地名、河流等性质的专有名词,也就不能用汉语拼音简单地去替代之。

我国权威工具书《辞海》将“交通”一词定义为:“各种运输和邮电通信的总称。即人和物的转运输送,语言、文字、符号、图像等的传递播送”[8](347)。《汉英辞典》(修订版,1995)将“交通”解释为:“; ”[12](485)。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主要表示:①传递、传播、交流、交换、传达、表达、传意、通信、通讯、联络等行为;… ③()交流的方式、方法或工具(如公路、铁路、电话及两地间的电报线路或无线电、电视等)[7](278)。根据我国“交通大学”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性质,“交通”一词的主要含义以“”为佳。

有趣的是,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网的主页上,其校名竟赫然译作“ Jiao Tong ”。笔者看到一部由吴光华先生主编的《新汉英辞典》, 其封面上的出版社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的英文译名也为“ Jiao Tong Press”。然而,就在此部辞书中,“交通”一词的定义却为“; ; ”,而“jiao tong”却只字未见。茫茫辞海中,笔者也一直未能找到“jiao tong”作为英语的“外来词”或作为汉语拼音表示“交通”特殊含义的任何依据。奇怪的是,其它一些诸如“重庆交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也都采用了这一译法,不知是谁效仿谁,谁是第一译者,反正出处难寻。

四、我国的高校译名应保持相对统一性,这个可由国家教育部来统筹实现

中、英两种语言在组词、语句结构、表达习惯方面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在同一意思或相近意思的表现形式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甚至有着一定的“不可译性”[9](8)。按照翻译的双重特征[10](47),不同的译者翻译同一句言语,自然会有不同的翻译结果, 这就导致了我国高校译名在译法上诸如此类的混乱现象。

笔者认为, 译名作为一种名称或者说是一种称呼, 就应该严格遵循原文和译文各自的文化特色, 而且还要具有一定的长效性与稳定性, 不能“因人而异”。鲁迅先生向来就反对翻译的过分“归化”,将外国人名翻译成“中国的人名模样”,如将“果戈里”翻译成“郭歌里”,将“”、“”译成“柯柏坚”和“陶斯道”[11](123); 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出于个人喜好或者是“西化”的需要, 把“鲁迅”译为“Xun Lu”, 将“赵本山”译作“ Zhao”, 将“姚明”译成“Ming Yao”, 因为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对他们这样称呼过, 其根本实质,就是要维护“名称”的这种特殊性,或者说是在维护它自身的“法定效力”。比如, 按照语法规则,伦敦大学的校名本可以称作“ ”,但它的注册校名却是“ of ”。既然,人的姓名或者称呼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应该保持相对的固定和统一,我国各高等学校的英文译名,又何需来个琳琅满目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苍海战龙 | 我国高校英文译名乱象丛生,国家教育部也不管管吗?,五花八门?

纵使翻译方法可以千变万化,译文的特色也可以各有千秋,但作为受国家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我国各正规高等院校,其英文译名当然不应只是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表面装饰或摆设,而是各高校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知名度的一个“窗口”,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一种标志,因而不应该具有太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我们要高度认识到统一、标准的英文校名在中外科技文化交流过程中的重要性, 以及其中所潜藏的无形资产的价值[2](11)。为此,笔者诚挚呼吁有关高校领导和国家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国高等院校的译名问题,认真组织翻译届权威人士,来一次全方位的、专业性的规范治理整顿,将各高校乃至全国所有高校的英文名称都规范起来、统一起来, 并实行严格的英文译名更名报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标准化的、规范化的高校译名,更好地增强译名效应,提高我国高等院校在国际间的应有地位。

参考文献

[1]韦建华. 也谈我国高校译名中与的混用问题[J],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2 (2).

[2]马骏波.论中国高校校名英译的标准化[J], 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 2003 (3)

[3]杨建华. 新理念英汉互译[M], 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1

[4]Paul . of [Z],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5]金山公司.美国传统辞典[Z], 金山词霸,2002版

[6]林宝煊. 谈“名从主人”与“约定俗成”[J], 外语学刊, 1998 (4)

[7] A S .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Z], 北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

[8]辞海编委会.辞海(缩印本)[Z], 1980

[9]王宾. 论不可译性——理论反思与个案分析[J].《中国翻译》,2001 (3)

[10]韦建华.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浅谈翻译的双重特征[J]. 黔南民族师专学报,1999 (5)

[11]鲁迅.不懂的音译[C].热风.鲁迅杂文全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12] 危东亚. 汉英辞典[Z],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修订版,1995

华中师范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自然旅游与生态保护硕士项目介

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自然旅游与生态保护硕士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自然旅游与生态保护硕士( of Park and Area ,MPPM)项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外函〔2021〕8号)批准设立(图1),由中国的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的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联合举办,学业年限为三学期(1.5年),颁发美国高校文凭,是一种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本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自然旅游与生态保护领域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图1 MPPM项目批准书

本项目引进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优质国际课程体系和学术标准,招收有志于从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利用与管理的本科毕业生,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方式,创造具有国际标准的学习环境,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项目的中方办学主体是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区域旅游与环境专业隶属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拥有原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在高校设立的唯一分院——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是国家旅游学科、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智库和学术高地。

本项目的外方办学主体是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是美国著名的研究型大学,其资源与旅游专业在美国名列前茅,为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 Park )、国家森林管理局(U.S. )、国家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 Fish and )、土地管理局(The of Land )输送了大批优秀管理者硕士,被誉为美国资源与旅游管理领域的“西点军校”。

二、申请条件

1.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须提供校方出具的涵盖本科四年学习经历的课程成绩单(中英文)。

3.持有相关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雅思、托福的英语考试成绩单或中国认可的其他官方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4.符合以上三点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专业面试华中师范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华中师范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自然旅游与生态保护硕士项目介绍!,面试结果一周内公示。面试合格后,可进入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招生的网申程序。

5.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报考双一流建设高校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初试单科和总分通过国家线的,优先推荐进入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网申程序。

图2公园与保护地管理硕士( of Park and Area )学位证书样式

三、招生计划及毕业要求

每年招生计划为60人。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和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共同制定的培养标准,修满35学分的学生,可获得由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颁发的公园与保护地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图2),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图3)。

图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样式

四、学习方式及地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在校学习博士,学习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 武汉)。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本项目35学分,拟按每学分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收取学费,共计壹拾柒万伍仟元整(RMB¥175,000)。最终以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学费标准为准。

教材、资料及实习费用由学生自理。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2.学术背景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四年成绩单(三个证件均需中英双语),应届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均需中英双语)。上述材料英文翻译均需毕业学校盖章,或经公证机构公证。

3.推荐信

申请人必须提交三封由具有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关人士撰写的推荐信(中英双语),推荐信落款应有撰写人签名并写明撰写人具体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等。

4.个人陈述书

申请人需撰写个人陈述书(中英双语),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请该项目的理由、学习目标以及学习计划等。

5.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的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考试成绩单或雅思、托福等成绩单。

6.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申请人先提交电子版(PDF)进行网上申请博士后,邮件中需注明申请人联系方式,以待后续通知。待审核通过后,再交纸质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管理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应按照要求整理为PDF文档打包提交,需提交中英双语的材料应将中英文合并为一个独立PDF文件,具体材料排序与命名格式如下:

(1)XXX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XXX毕业证(中英文)

(3)XXX学位证(中英文)

(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中英双语)

(4)XXX本科四年成绩单(中英文)

(5)XXX个人陈述(中英文)

(6)XXX推荐信1(中英文)

(7)XXX推荐信2(中英文)

(8)XXX推荐信3(中英文)

(9)XXX四/六级成绩单

(10)其他获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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