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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法考培训班,2022年山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9人简章

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和《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各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12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00—12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博士后,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 12月1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请认真阅读附件2应聘须知。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00—12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00—2022年12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东营法考培训班,2022年山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9人简章,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博士,以及《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东营法考培训班,于2022年12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0546–)。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对于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专业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采取统一试卷、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药学等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员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招聘人数在4-5人的,按15人确定(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中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在职研究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中医院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1.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2.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

各招聘单位电话:

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46-

东营市急救指挥中心 0546-

东营市东城医院 0546-

东营市中心血站 0546-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开发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0546-

东营市中医院 0546-

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 0546-

附件1: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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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二、招聘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硕士,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东营法考培训班,2024年东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04人简章,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以下简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东营法考培训班,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职研究生,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46—(市委组织部)

054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6—

附件:

1.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度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东营法考培训班,2021年山东东营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上述考试在我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职研究生,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东营法考培训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博士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东营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东营法考培训班,2021年山东东营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东营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招录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硕士,通过“灯塔-东营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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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考培训,2024年湖南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中级雇员公告

2024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合同管理:中级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可以解聘。

(二)薪酬及福利:中级雇员待遇实行年度薪酬制,年度薪酬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长沙法考培训,具体说明: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3日后出生。

(二)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12月23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长沙法考培训,2024年湖南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中级雇员公告,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周三)9∶00—12月31日(周二)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5日(周三)9∶00—12月31日(周二)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月9日(周四)9∶00—1月11日(周六)9∶3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24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海mba,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6.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月1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分数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及法律相关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2025年1月15日(周三),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25年1月16日(周四)9∶00—12∶00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535房间)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2025年1月16日(周四)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24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并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五)考核

1.公开招聘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职研究生,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考核。

2.考核方案(包括名单、考核时间等)将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考核。

3.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硕士,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31-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

(三)监督电话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

附件1:《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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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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