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河北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河北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冀的市级及以下单位、省驻市的市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河北法考培训班,2024河北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3人公告,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报考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 —。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选调生除报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4.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5.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推荐表》须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3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8:00。省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13日11:00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硕士,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13日11:0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13日17: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13日15: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各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9月19日8:00至9月21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博士后,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三)公布笔试成绩。2024年9月26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报考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如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河北法考培训班,考生登录遴选机关网站查看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公告。原则上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遴选机关网站面试公告。
(三)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应及时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遴选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面试结束后进行。
(二)考察。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遴选机关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任职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且对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的上海mba,在遴选机关明确的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1.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十堰法考培训班,【湖北遴选】遴选106人!2024年湖北省十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06名公务员公告
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全省统筹开展2024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52家市直单位60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06个计划。其中,1个职位1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十堰市县(市、区)级(含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下同)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市、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十堰市县(市、区)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博士后,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并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报名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湖北省2024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9月26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十堰市县(市、区)级以下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市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9:30至9月27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应在考生报名当日完成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十堰法考培训班,【湖北遴选】遴选106人!2024年湖北省十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06名公务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十堰法考培训班,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武当党建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由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考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地点: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与全省同步进行,设置笔试十堰分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事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武当党建网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0月下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武当党建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十堰市县(市、区)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市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武当党建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硕士,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武当党建网发布。
2.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研究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各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任职人员在武当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上海mba,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涉及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武当党建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武当党建网。
附件:1.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十堰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3.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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