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清华大学高级公共管理硕士(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是中国内地高校中第一个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招生的高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项目。本项目立足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教育的扎实基础,融入中国国家治理与发展经验,传授研究生区域治理的知识,训练研究生参与社会管理与政府实务的能力,培养能植根中国、面向世界,知国情、懂港情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二、项目特色
提供面向香港、国际一流、清华特色的公共管理实用课程和高端教育。
1. 面向香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端管理人才培养量身定制课程;
2. 国际一流:融合理论性、实践性、专业性和前沿性的项目设计;
3. 清华特色:依托清华百年育人的文化底蕴与高水平的师资力量。
三、招生名额
每年招收学生30名。
四、申请资格
1.申请人持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截止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申请人须具有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经验;且同时满足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 有志于服务社会、成长为治港政务人才,具备优秀管理能力和领导潜质;
5.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学习方式和课程设置
1. 学制:本项目学制为2.5年,采取非全日制教育方式,如有特殊情况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清华大学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 2023年招生简章,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项目采用学分制,攻读学位期间需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修满学分后,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篇学位论文。
2. 学习方式:以周末上课为主,每学年将组织短期集中学习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在学期间还将组织线下或线上国际公共管理前沿研修和国内实践活动。课程主要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讲授课程,并邀请部分香港知名大学教授参与授课。
3. 授课语言:以中文为主。
4.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基础、中国国家治理和发展经验、香港特区治理与发展、专业实践和公共治理的国际经验五大模块。
六、学费与奖学金
1. 本项目向研究生每人收取学费28.8万元人民币。学费在每学年秋季报到和注册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研究生在学期间博士后,赴海外大学、清华大学以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习、考察的来往旅费、餐费、住宿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 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七、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中午12:00,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网址:),填写申请信息,在线缴纳报名费(138元人民币/人),并在申请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清单(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材料恕不退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2)中文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篇幅1千字左右。
(3)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请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扫描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博士,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办理需时,建议申请者提早准备材料,尽早提交办理。建议申请者将所有的学位一并申请认证提交。
(4)成绩单扫描件: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本科成绩单。
(5)两份书面推荐信:可由现任职工作单位领导,或曾学习的大学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或曾服务的社会机构相关推荐人提供,两份推荐信须来源不同。申请人如最终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荐书的书面版)。因此推荐人可选择将签字后的书面版推荐书密封(还需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申请人暂存,或者待申请人被录取后,直接邮寄至我校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6)本人在职证明:提交有单位公章的有效在职证明扫描件。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或证书。
请注意: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中午12:00关闭,之后将无法注册、提交申请、交费或上传材料,请申请人务必留出足够时间完成申请,建议至少提前3天完成所有申请流程。
3. 申请须知
(1)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
(2)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5)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专业目录中招生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或项目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6)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8)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10)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1)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八、审核与综合考核
1.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核制。本院组织材料审查组对通过材料形式审核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通常在3-4月安排,考核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由院系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注意查看相关公告并与院系保持联系。
2. 综合考核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申请材料原件供学院查验(包括身份证件的原件、学位证书的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件等)。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无论是否通过综合考核,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九、录取
1.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综合考核情况、推荐意见等综合评核,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
十、入学
1.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下旬报到在职研究生,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 新生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供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新生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3.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授予
1.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2.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双学位项目,(面向国际学生)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2021年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2021年招生简章(面向国际学生)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化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响应沿线国家和地区对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专业人才的渴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合作开展“公共管理-行政人员工商管理”(MPA-EMBA)双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二、项目定位
双硕士学位项目实现MPA项目和EMBA项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熟悉“一带一路”倡议及沿线国情区情,掌握PPP专业和现代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知识,兼具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的PPP高级专业人才、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和具有创新思维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项目特色
1. 坚持国际化、交叉性和复合型的培养定位博士,帮助学员更好地认识PPP的意义、内涵和运作,熟悉“一带一路”倡议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双学位项目,(面向国际学生)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2021年招生简章,把握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机遇,运用复合型专业知识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提升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民福祉,促进全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 项目面向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PPP方向的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是亚洲首个MPA-EMBA双学位项目。学员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取得清华大学MPA学位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3. 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既为学员传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专业知识,又满足不同类型学员对中国国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学习的需求。
四、 报考条件
1. 持有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截止到 2021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6年以上(含6年)工作经验;且同时满足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申请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4. 汉语水平要求:能够流利使用汉语。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5. 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双学位项目,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1年5月31日
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线上申请系统”(网址:)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下文)。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报清华大学申请系统,具体申请信息另行通知。
2. 报名费为300元港币。(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填报清华大学申请系统,并缴纳申请费用800元人民币)。
3.申请材料清单
(1) 个人陈述,篇幅1千字左右;
(2) 学士(或以上)学位证明;
①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 ()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②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获得的考生上海mba,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件可从以下网站公布的任一机构获得:
)。
(3) 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本科或以上成绩单;
(4) 两封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
(5) 申请者个人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对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须同时提供无中国户籍证明)。
六、申请说明
1. 通过资料初审的申请者,会被告知填报清华大学的申请系统并提交相关资料,之后进入复试阶段。
2.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3. 上传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在线支付申请费(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也须支付申请费)。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申请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申请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申请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费不予退还。
4. 上传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交申请费,申请将不被受理。
5. 我校及院系招生部门有权要求部分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公证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6. 由于部分国家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有所不同,对部分国家申请者的学历学位要求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 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8. 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职研究生,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9.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者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
10.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11. 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七、考核、复试与录取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核制”,即申请材料审核加复试的方式选拔。申请材料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联合审查,择优遴选出进入复试人选。
本项目采取先申请先审核的多批次申请-审核模式,申请者尽早申请。
复试将采用面试形式。届时将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复试结果等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八、入学
因本项目采取分段集中授课的方式,在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地授课,被录取者就读期间可持个人签证入境中国大陆,但需按要求办理香港学生签证入境香港。
2021年秋季学期在清华大学注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所要求的学位证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并提交学校或认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件原件。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培养安排
该项目为“一带一路+PPP”方向的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华大学MPA项目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项目展开,融合PPP专业知识及“一带一路”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如有特殊情况,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采用分段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每个月集中4天(4个工作日或者2个周末+2个工作日)。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
项目授课地点分别在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专业实践部分拟考虑安排在日内瓦或其它合适地区进行。
根据项目培养目标以及项目定位,课程内容涵盖公共管理课程和工商管理课程,同时兼顾PPP领域的知识体系。公共管理课程主要包括核心课、选修课、前沿课三个部分,按照MP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论文。工商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部分,按照EMB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设计报告。
十、学习费用
本项目学费为68.8万港币/生,其中清华大学收取学费28.8万人民币/生。统一由香港城市大学收取。
学费包括听课费、教材讲义费、学校和学院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的使用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学生上课所需的交通费、国际旅费、食宿费和海外实践费等。
十一、学位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同时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of , MPA)和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of (),E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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